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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多卖如何处理河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买受一方持有多份合同且其所涉及的标的物该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方式是,假设所有的合同目前尚且没有得到充分的执行与履行,那么我们应当遵循“签署在前”这一基础性的原则来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
第二个选择则是,如果其中有一方的买受人已经实质性地获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以“物权优先”作为指导原则来进行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事宜;而第三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各方当事人目前都还未实际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尊重并且实施“占有在先”的原则;
最后一种可能性就是,如果已经有某一方的当事人成功地完成了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以及义务事项,那么他们将会成为这一规则的优先适用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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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7: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