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未过户卖房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有反悔之意而拒绝出售,买方有权予以否定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欲取消交易,大致分为两种可能性:
首先,若卖方尚未构成实质性的违约行为,则双方仍有可能进行协商以期按照原定的合约条款加以履行; 其次,若在买方无法接受协商解决方案的前提下,卖方固执己见地拒绝遵照原定合同执行,那么当合约所约定的相关日期到来时,倘若卖方未能积极配合完成网签手续或审核工作等环节,便已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此时,买方有权对卖方提出加价要求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证据收集,并要求卖方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于买方而言,他们均有权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中所涉及到的损失范围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违约金、买方已经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以及因交易失败导致的房屋差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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