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久告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所承诺的房屋延期交付事宜,业主有权采取书面形式对开发商进行催告,以期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合同最终履行的具体期限。同时业主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依法向开发商提出尽快履行该项合同的相关请求。在经过书面催告满三个月的前提下,若开发商依然未能执行合同条款时,业主便有权利依据法定程序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及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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