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天数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处理办法,应起算,期限为60日内支付包括该违约金在内的相关款项;超过60日的,购房者便有权利选择终止房屋购买协议,并向开发商索求更为丰厚的违约赔偿金。例如,如约定的交房时间是10月1日,则其应当于12月1日前完成所有付款手续。以下是相关规定:
1.除因不可抗力(即重大60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5%作为违约金进行赔付。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每日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五进行违约金的赔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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