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义乌购房定金怎么退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当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时,所支付的定金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首先,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意向书中约定的期限内,擅自将已被购房者选定的房屋出售给其他人,以致最终未能按照原计划正式签定相关协议,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其次,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有关优质商品房销售所需的合法资质证书,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同时还需要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签约失败,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且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卖方应将定金如数退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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