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能冻结财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冻结该房产本身。然而,若当事人就此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之请求,且经由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处理。值得指出的是,冻结措施往往适用于更为广泛的财产类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如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因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甚至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有权裁定对其财产实施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或者依法规定的其他方法。同时,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所有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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