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开发商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作为一类在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民事纷争,核心在于对房屋以及相应土地权益的辩争。面对这一问题,我们提供三种可行的解决路径供您参考:首先,双方应当积极尝试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在我国,无论是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还是城市中的居民委员会,均设有专门负责处理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自然也涵盖了房产纠纷的调解工作。其次,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房产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便可寻求当地仲裁机构的帮助。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履行。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还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将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与质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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