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发现开发商存在下述延迟交房之行为,购房者便有权提起诉讼进行维权:首先,开发商未依规定履行通知购房者接收房屋之义务或在约定期限内无法提供合格的房屋交付条件;其次,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前往验收房屋之际,购房者认为所购房屋未能满足双方约定之标准,并明确表示拒绝收取房屋钥匙同时提出要求,要求开发商对因延期交房而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此外购房者按照约定时间前往验收房屋后,如又发现房屋并不符合交付标准而以此为理由,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逾期责任。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促交房的书面函件,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收到开发商关于交房事宜的回复,则购房者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