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购房退首付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已支付的订金(即文中所提“定金”)并不允许退回,这在合同中通常会以明文规定。当合同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必须依照该规定进行处理;若在合同中未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当卖方违约时,需向买方支付双倍金额作为补偿;反之,若买方违约,则定金将不予退换。同时,整个订金的总金额不能超出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所支付的定金被称为“立约定金”,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地签订正式合同。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但最终决定放弃购买房屋,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定金。然而,如果开发商收取了定金却未能履行出售房屋的义务,那么他们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但是,如果由于无法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类合同类文件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合同,我们应该根据其特点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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