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管控开发商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对此,开发商应严格遵守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在实践中,由于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就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可以按照接下来提供的参考标准进行确定。这样做的依据在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于买房者手中,那么房价在此期间内可能会发生变化,而当地政府也有可能会发布新的限购令,这些因素都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比较同一地区、相同类型的房屋租金水平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所签订的违约金过高,从而提出减少要求的人来说,他们应该以违约金是否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如果违约金确实超出了这个比例,那么法院将会酌情予以调整。反之,如果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那么买房者有权要求增加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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