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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和县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中,倘若买方遭遇不幸遭遇了所购房产被多次售卖的事件,则他们完全享有权利请求终止此项房产买卖协议,索取回已经支付的购房资金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并且,他们还有权申请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他们更进一步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已支付购房资金数额的两倍。假如购房者以上述权利请求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他们具备权利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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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8: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