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冀州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且该违规行为直接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此时便有权要求对方退还所支付的定金。倘若双方依照约定完成各自义务,那么定金应在最后交易中作为相应价格的部分或全额退还给购房人;然而,如果由于自然因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商业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合同,这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也可以按照双倍金额进行退还;除上述五种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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