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界定,对于因房屋延期交付而引起的业主维权诉求,其法定诉讼时效应当自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期限开启之日起计算,并允许在连续的三个自然年内主张权利。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及时主张权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应当对业主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广大购房者务必在此期间以内,针对由于房产延期交付给自己带来的财务损失以及补偿请求,采取积极措施,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有效主张。倘若在此期间之内已经启动了索赔程序,那么该案的诉讼时效将从启动申诉之日起重新设定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