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争议案中,法院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则,以维权为宗旨,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以事实为依据,在明确纠纷的焦点后,通盘考虑当事人的意见,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涉及房产纠纷案的庭审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邀约相关机构及人士参与调解工作,以期达到妥善化解矛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可以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主持,并且应尽量选择在争议发生地进行调解。此外,为了提高调解效率,人民法院还可以采用便捷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场参加调解。第九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