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付完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已经支付过定金之后,仍有可能进行退还操作,具体情况如下: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定金应当被计入购房总价或者予以全额退还;若由于特殊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完成签约,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那么定金便可得到退还;如果是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定金不仅可以得到退还,而且还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