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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违约金延期交了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买方拥有在合同预定交房日期届满之后向开发商发出房屋催交通知书的权利。若在随后的三个月法定时限过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约完成房屋交接手续,那么买方便有权选择退房处理。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返还买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该笔款项的活期利息。倘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条款,买方亦可同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延迟交付房屋的退房期限作出相应规定,这一期限介于30天至91天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买方即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并且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然而,如若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则合同应继续履行,买方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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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7: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