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交房延期时间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房产便视为违约行为。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未针对具体的延迟交付期限做出硬性的规定。房屋销售契约作为双方关于房产购买权责的明确界定,其中有关于违约行为发生时间的明确约定。若任何一方未能依据该契约所设定的条件履行各自应尽之义务,即构成违约。相应地,他们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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