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怎么能够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是否可予退还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理。具体情形如下:首先,若由购房者自行决定放弃购买房产,其所交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具体而言:一是在签署购房意向书之后改变初衷,定金无法退还。购房认购协议中包含了定金条款规定,在购房者自愿支付款项后又决定放弃购买房产,这显然违反了签订认购协议时的预期目的,因此此类情况下所交纳的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二是因为个人信用状况不佳而无法获得贷款支持,由此导致无法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过程,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也无权请求开发商归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其次,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可能成功索回所缴纳的定金:一是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明,从而丧失了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格,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二是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已被认购的房产转售给他人;三是在合同条款方面无法达成共识。例如卖方对于房屋信息的描述含糊不清,导致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了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条件,如房屋面积、售价等;四是买卖双方均无明显过失,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得以签署。例如由于第三方因素或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得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或未能达到原有的建设标准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