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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延期未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且经过买方的反复催促之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做出相应履行,同时开发商也提出了合理的延期交付解释,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无需主动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尽管开发商所提出的延期交付原因并非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但如果该原因是购买方有能力接受和理解的,比如由于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建设暂停一段时间,目前已经恢复施工等等,那么购买方可以选择继续等待,同时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作为补偿。然而,如果经过多次催促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同时也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延期交付理由或者采取一味推诿、逃避的态度,那么购买方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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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