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能否起诉法院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维权过程中,若开发商出现如下延期交房的行为,则购房者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第一,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按期将符合交房标准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第二,开发商在通知购房者收房的情况下,购房者认为所接收的房屋并不符合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条件,且明确表示拒绝对该房屋领取钥匙,并主张开发商对因其延迟交房而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予以补偿的情形;第三,购房者已如约接收房屋,但随后却以该房屋仍不符合作业要求为由,向开发商追究其逾期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当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上述延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应首先行使催告权,要求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手续。若经过正式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按约履行交房义务,则购房者可依法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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