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卖房算合同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在房屋尚未全部竣工之前的销售过程中,必须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需要将所涉及到的各类申报材料,提交至城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审批,一旦得到该部门的核准,方能正式开展楼盘的预售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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