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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襄阳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购房者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一方在逾期履行主要债务之后,必须经过催告并给予其合理时间进行整改,但在此期间仍然未能履行义务的话,另一方有权选择解约。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解除权并不是长期有效的,而是有明确的时效规定。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种情形下的解除权有效期仅为一年。因此,在这一年的时间范围之内,购房者可以随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然而,若超过这一年的期限,那么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该项权利(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
二、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时,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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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3: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