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预售房屋的许可证是可以进行手续办理的延期的,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如果所涉及的项目已经完成了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了备案证明文件的话,只需提交以下材料即可:一份明确表明请求预售许可证延期的申请书;以及一份附带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副本(复印件);如果您所累及的项目目前还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且也不满足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话,那么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份明确表明请求预售许可证延期的申请书(原件);一份附带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的材料,同时,如果该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已经超出了原定的竣工日期,那么您还需额外提交一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以及相关的现场照片(原件);最后,如果您所涉及的项目目前还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是已经超过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话,那么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份明确表明请求预售许可证延期的申请书(原件);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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