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业主多久内可以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对于因房屋延迟交付引发的业户维权纠纷案件,其法定诉讼时效应当自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日期起算,且此种情况下的诉讼时长应当持续计算达三个完整自然年度。若超过上述期限,业主须承担自身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因此,作为购房者,您应当在此期间内积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因房产延迟交付而导致的财务损失及其补偿要求。如果在有效期限内对开发商提起了索赔行动,那么该法律案件的诉讼时效将从申诉行为发生之日起重新设定为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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