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手房合同都是预售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如此。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并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实际上是以正在建设中的房屋作为标的物订立的契约文件,主要内容为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就预售事项达成的共识,约定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预购方转移商品房的所有权,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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