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交房可以延期多久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遇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的情况,那么这种延期行为便构成了违约。对此,买方有权对开发商进行书面催促,并给予适当的期限以完成交房手续。若在这期间开发商未能按期履行义务,而买方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那么买方将无法撤销原有的购房合同,但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然而,如果经过书面催促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三个月内履行其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解释为何未能按时交房,那么买方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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