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预售是期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期房签约所采用的是预售合同的形式。由于期房作为尚未完全竣工的物业,其交易过程必须先按照预售合同进行约定。这种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预先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以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内,预售方将已经完成建造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让予预购方,同时,预购方也需向预售方支付预定款项或部分房价,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该商品房。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则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方)将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购买者手中,购买者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购房款。这是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凭证之一,它明确了开发商以及消费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至于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一种商业行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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