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汉中农村房屋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住房所有权争端的问题,可考虑由争议各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双方难以达成共识,亦可请求村落居民自治组织或乡(镇)级人民政府出面予以调停和协调。若涉事双方无意愿进行协商、调解,或是经上述途径仍未能妥善解决,当事方可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提起正式仲裁申请,或径直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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