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第312天未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我们建议您采取相关措施以应对。若是因为正常的交房时间推迟而需要延长交付期,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应该给予开发商合理的延期时间。当这个期限结束后,您就可以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验收和交接了。然而,如果是由于非正常原因导致的交房延迟,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发起维权行动。具体来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和交涉。其次,您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提交申诉信,寻求他们的帮助。再次,您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意见,让他们介入处理此事。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法都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作为购房者,您还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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