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对房开有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无疑是弊大于利,因为这可能导致其陷入违约的困境。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业主交付房屋,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付,那么业主就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发出书面的催促通知,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还应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交付而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在发出催促通知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如果开发商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并且也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业主有权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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