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新房交房质量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可采取以下三种策略进行有效应对处理:首先,房屋质量问题发生后,业主应立即与开发商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求开发商能为其提供完善的维修服务或者其他可行的补救措施;其次,业主还可以选择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便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最后,如果前两种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亦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业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跳过协商及投诉环节,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未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下,果断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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