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屋及土地权利的各类合同纠纷,诸如建筑工程承揽、开发联建、拆迁补偿安置以及联营、参股、代理等方面的争议。同时也包括了与上述房产紧密联系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以及附属设施归属等纠纷。此外,与房屋和土地权利密切相关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事项所引发的争议亦在此范畴之内。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这些房地产纠纷中,若需先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者,当事人如对此不服者,可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诉诸人民法庭。而相关司法介入以作为民事诉讼程序处置。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必须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当事人如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