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官司的诉讼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诉讼属于财产类纠纷案件,关于案件受理费用的收取标准,根据争议金额的大小以特定的比率进行计算缴纳。当争议金额不足一千元人民币时,每件案件需缴纳五十元的受理费;若争议金额介于一千至五万元之间,则按照案涉数额的4%进行收取;若争议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之间,则应按照3%的比例收费;对于争议金额超过十万元但不超过二十万元的情况,需按照2%的比率收取受理费;至于争议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且不超过五十万元的情况,则需要按照1.5%的比率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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