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是备案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预售合同即是已备案合同的一种类型。其中,预售合同的含义主要是指商品房的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协商设定的一项规定,即预售方向预购方承诺在约定的那段期限内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也需要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且须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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