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公寓延期一年交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已超出法定催告期长达三个月之久而尚未进行交付时,准许买方退房。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所售房屋或买受方延迟支付购房价款,经过了法定的催告期且在满三个月的合理期间内仍然未能履行相应义务,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该项买卖合同,除非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此事项另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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