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订金虽然可以退还,但若购房者欲取回此款,需符合法律法规所设定之特定条件。1.若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无法订立预售合同,则购房者不得请求返还原先交付的定金。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倘若他们为了获取更丰厚的商业利润而与其他企业订立预售合同;或者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便与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那么开发商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3.由于非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订立,此时,开发商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将购房者先前交付的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