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后多久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点是,如果在接到开发人员的预告电话之后,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无法如期搬入新居,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第二,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向开发人员递送一份正式的催促通知,并且与对方确立一个可接受的合同履行最后期限;第三,如果在经过开发商多次催告并等待三个月以上的时间之后,问题仍旧迟迟得不到解决,那么购房者就有权利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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