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保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事宜,当事人是有权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对于那些有可能因为某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法院作出的裁判无法顺利地得以执行或是根本无法得到执行的案件,在法院对相关案件作出最终判决之前,根据案件当事方的要求,是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相关房屋采取必要的诉讼保全等强制性的法律保护措施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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