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发现无购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若未具备购房资质却交付了定金,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予以退还的。2.但凡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因出台了严格的限购政策而致使买方由原本具备购房资格转变为不再符合购房条件者,则买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所支付的定金亦应获得全额返还。3.然而,如果是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便出台了严格的限购政策,那么买方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此时所支付的定金可能无法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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