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预售合同如何签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过程具体如下:首先,在确定所购买的房屋楼盘已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便可与开发企业就相关事宜进行深入洽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预售合同。其次,为确保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双方应在预售合同正式生成后,亲自将该合同以及后期所有补充协议一同送往城市或者区级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若审核结果显示存在任何不符法规要求之处,交易中心将会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具体待完善内容;而对于符合规定要求且手续齐备的,交易中心将按照相关程序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同时书面通知业主签订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在预售期结束后,开发商需要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成功获取房产证后,方可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此期间,若开发商因特殊原因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与购房者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进行审查确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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