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可被视为与出售方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付款保证书。如果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未能按照约定签署购房协议,那么买方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然而,若由于卖方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签署购房协议,则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履行了其债务时,定金应当作为货款或予以收回。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履行债务或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未履行债务或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