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可以延期拿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房之后业主仍可选择适当延期十年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但务必接受并负担大量滞纳款项。此类费用为契税滞纳金。一般而言,期房契税应在接到缴税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或房屋交付之际进行处理;而维修基金通常需要在交房时支付。对于买房契税,多数情况下会在交房之前完成缴纳,另外还有部分情况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之前进行交纳,同样应在收到缴税通知后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处理。关于维修基金,通常在购买期房过程中,维修资金将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随后由该企业转至房地产管理机构。业主需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前一个月内向开发企业支付此项费用,最后还需由开发企业将费用转交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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