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涉外房地产买卖协议纠纷时,双方应优先按照平等互惠、协商共议的原则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式。然而,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达到和解目的,那么便可请求由第三方介入进行调停。若第三方调停依旧不能解决纷争,则可以根据房地产买卖协议中的约定将该争议提交至相关指定机构并展开仲裁程序。倘若仲裁过程仍未能化解矛盾,最终的维权手段便是诉诸于有管辖权的国际法庭或国家法院。以上即为处理涉及外籍人士参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协议纠纷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流程。然而,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变通的策略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