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已签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受人购买房产后退还不动产的期限并未设定明确的法律限制。若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行为发生,作为购房者的权利方有权解除购房协议,要求退回原购入的房产,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这包括以下三类情形:首先,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超过预先设定的一定限度时;其次,当所购房产存在重大结构性质量缺陷,且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恢复至约定的质量水准时,购房者同样有权行使退房权;最后,若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行为致使购房者无法合法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证照或证书时,则购房者亦可履行退房权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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