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没有签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后要求退房,实际上是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制的,但如果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了持续性的严重违约行为,那么作为购房人,就完全享有了解除合同并退回购入房屋的权利,同时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追究其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开发商逾期交货的行为已经持续超过了一定的期限;其次,若房屋存在性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通过修复手段使其达到原协议商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也理应有权选择退房;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引发的过失,导致购房人本身无法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同样具备合法的退房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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