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丢了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住宅后,要求退房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然而若新建商未能依照合约履行自身责任,置业者则享有解约权益,从而解除与开发商签订之购房合同,对已购房产进行退房操作并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违约行为,此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三种常见情形:1、当楼宇交付日期超过了合同中所约定的有效期;2、或者出现严重的房屋结构质量问题,已无法进行有效修复或即使经过修复,仍然无法达到合同所设定的质量标准时,置业者据此享有退房权利;3、因开发商的过失导致,置业者无法依规获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法定文件,同样具有退房的正当性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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