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还未交付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后,不存在强制性的退房期限规定。若开发商发生严重甚至是根本性的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买卖双方合约,进而寻求退房的解决方案,并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赔偿责资源共享任。此类事件主要分为下列三类情况:其一,当逾期交房的时间超越了事先约定的期限;其二,若房屋存在重大的结构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进行修复或即使经过修复也无法满足预设的质量要求,购买方即可据此行使退房权利;最后,若由于卖方(开发商)的过错,购买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然无法获得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明书,则同样可以提出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