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交买房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取消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可以积极尝试与出售方进行磋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所缴纳的房款定金有望得到退还: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签署正式契约的情况下,需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所交纳的定金;2)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所有合法文件或出于其自身原因使得双方无法自行签订正式的合同,甚至因此导致整个合同失去效力的时候,他们必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同时对购房者因未能购买该房产所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3)若双方之所以未能就正式的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及附条件予以达成一致,是因为这些内容与认购意向书本身毫无关联,以至于最后无法成功签订正式合同的话,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规违约行为,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将所收取的定金全部无条件地返还给购房者;4)若认购意向书对于关键性条款如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并未作出明确约定,甚或是约定模糊,而这也进一步导致双方无法就此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使正式合同的拟定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则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应当全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5)在此情形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未能制定完成,并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过失,而是由各种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导致的,此时,商品房的出售人有义务将购房者当初交付的定金悉数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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