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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逾期未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出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即提交办理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文件以促使购房者按期获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要求,若双方在商品房购买协议中对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有所明确的约定,则将按照该合同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理;然而,如果双方未在商品房购买协议中对违约金的偿还方式做出明示性的约定,那么便应当依据实际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进行计算。倘若由于出卖方未能按时提交上述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资料,致使购房者无法按照既定的约定以及法定的规定期限得以获取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超过长达一年的时间,那么,购房者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解除相关的购买协议,同时还可以主张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关于此项损失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同期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所以,当我们面临因房地产开发商未及时交付房产证而产生的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约责任,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诉求:首先,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后,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尽快为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其次,由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可能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例如失去银行贷款优惠政策或者无法进行抵押融资等情况,所以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形成的违约金以及经济损失等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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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5: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