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农村房屋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决关于农村房产的买卖纠纷方面,具体的处理方法取决于每个案件的独特性,其详情如下所述:1.若纠纷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行为,经查证无欺诈行为、不存在明显的不公情况,应判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驳回诉讼参与者提出退房退款的相关诉求;2.倘若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购买了上述房产,只要征得了相关组织与机构批准,即可确定该合同合法有效,法院对此不予受理并宣告合同无效的申请。3.倘若该农户将房屋卖给了本乡镇以外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能获得相关组织与机构的审批许可,若该交易合同尚未真实履行或购房人尚未真正入住使用该物业,则该合同将被裁定为无效,买卖双方应各自收回原有的房屋及其购房资金;4.在未经相关组织与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将农村房屋售予本乡镇以外的人员,若该交易合同已经完成全部流程,并且购房人已实际搬入并开始使用该房屋的,判断合同无效之后,在决定退还房款和解除合同的问题上,需要充分整合考虑到合同失效可能对双方权益造成的影响以及各承担的过错程度进行补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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